1、乙方违约责任
① 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安全事宜由乙方负责,甲方应提前告知场所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,乙方根据情况是否需要甲方协助,如有需要甲方需配合协调,不构成违约;
② 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,乙方不按本合同所列技术参数施工且甲方提出(按照本合同技术参数)整改方案乙方拒不执行的,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,造成的人员安全事故和其他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,构成违约;
③ 项目逾期按照正式合同文本第五条第三款执行;
④ 项目完工并验收完成后,出现质量问题,需进入保修程序,按照正式合同文本第八条第三款保修条款执行。
2、甲方违约责任
① 因拖欠定金,按照本合同规定不予开工,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,构成违约;项目完工后甲方拖欠款项,或超过合同规定时间内且无合理理由,构成违约;
② 若甲方拒不履行付款条款,或甲方更改技术参数追究乙方责任的,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或终止项目继续进行,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已施工内容甲方按约定价格结算,构成违约;
③ 因合同金额过小且甲方与乙方协商后,乙方同意合同款项施工完工后一次性支付的,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,开工日期以乙方同意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,不构成违约;
3、违约处理
① 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若协商不成,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;
② 乙方针对甲方违约其他违约处理方式:以合法手段追偿(包括但不限委托债务催讨公司、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第三方机构代为追讨,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、向法院提起诉讼等),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、财产保全费、执行费、仲裁费、律师代理费、差旅费、评估费、拍卖费、催收费用、调查费、公正费用、违约总金额的利息费用等)由甲方承担。
③ 构成违约情形,双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并且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‰每天(计算公式:1+合同总价款*3‰*总天数)的违约金。
④ 甲乙双方应始终保持诚信友好的履约态度,考虑到乙方全垫资或部分垫资为甲方提供服务,出于保护乙方正常经济利益因素,追究违约责任期间的时间成本计算,若甲方违约超过6个月(以合同签订日的次日计算),且乙方与甲方沟通协调无效后,乙方可特殊追究甲方除上述规定条款赔付违约金外,乙方可另外追究甲方补偿乙方 合同总价款的25%每月 (计算公式:1+合同总价款*25%*总月数)的经济赔偿。此条款不得协商,签订本合同即视为知悉此项条款。
⑤ 构成违约后乙方提供保修条款或终止施工部分项目内容自动取消,由此产生的经济及安全损失与乙方无关,乙方不再构成违约。
⑥ 通知的送达: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给甲方的书面通知,按照授权代表提供的地址、注册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,包含但不限于电子邮件、各种即时通讯工具、电话、手机短信、电子传真、乙方官方网站、乙方各类APP以及相关互联网平台等电子方式,采用电子方式进行通知的,发布当日即视为送达,上述形式由乙方任选一种即视为送达。
(上述文本节选自本公司正式合同条款,且不可更改条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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